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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推行米粉预包装的公告
(2016年第8号)
为了改变我省地产米粉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小作坊脏、乱、差现象,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16年初开始,针对我省地产米粉,先后三次开展拉网排查和整治行动。一是在摸底调研和明察暗访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米粉生产操作规范清单》,明确“必做事项”和“禁做事项”。二是全省同步突击对各超市和农贸市场的米粉摊位进行了一轮摸底排查、抽检,对全省米粉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了两轮检查抽检。三是依法对排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销售摊点、生产企业立案查处。涉嫌添加非食用物质硼砂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在米粉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对90家次小作坊进行了处罚,对涉嫌添加非食用物质的4家小作坊业主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减少海南地产米粉的食品安全隐患,我省将推行米粉产品规范包装后上市销售的做法。9月30日前,在所有的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获证企业)的米粉生产企业实施;12月30日前,覆盖所有米粉生产小作坊。通过实施预包装管理,提高米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是可避免产品运输、销售过程中受到致病微生物等污染;二是实现产品可追溯;三是便于消费者了解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是获证企业还是小作坊的产品等信息;四是促进米粉生产企业、小作坊积极改善生产条件,提高产品质量。由此,发挥市场净化作用,防止劣币驱逐良币,促进我省米粉产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健康,树立国际旅游岛的良好形象。
与此同时,鼓励企业成立米粉质量诚信联盟,树立行业标杆。目前已有海南海和顺实业有限公司、三亚川粮食品厂2家企业成立质量诚信联盟,对产品质量做出公开承诺,并率先推出米粉预包装。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对上述2家米粉企业,每月针对性监督抽检一次,并要求企业要严格落实产品出厂检验,每月将产品送至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一次,严把米粉质量安全关。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鼓励符合条件的米粉生产企业积极加入质量诚信联盟,接受公众监督。鼓励小作坊,采用各种方式加盟规范的生产企业。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以“早一天消灭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公众健康就少一分危害”的使命感,采取以下措施继续治理地产米粉:一是保持整治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米粉生产违法添加行为;二是督促米粉企业、小作坊,按照《米粉生产操作规范清单》进行整改,对2016年12月31日前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小作坊,将依法予以关停;三是加大检查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小作坊,将按照法定上限从重处罚;对一年内三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小作坊将依法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依法予以关停;四是对获证企业产品能够满足当地市场需求的,将依法对小作坊予以关闭;五是督促集体用餐食堂、旅游餐饮接待单位必须使用获证企业生产的预包装米粉,批发、零售商销售的米粉必须是预包装米粉,也建议消费者优先选购获证企业生产的预包装米粉。
欢迎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一旦发现米粉生产者、销售者存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31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特此公告。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