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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新)培训实施

时间:2017-01-16 11:51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2015年4月24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新《食品安全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让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新《食品安全法》相关知识,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以确保更好的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特聘高级专家系统的培训新《食品安全法》相关的专业知识,让执法人员能全面、细致、深入掌握新《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促进食品药品的监管工作,从而保障人民群众食品饮食安全。
二、培训对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
三、培训时间
1、培训时间为8月22—8月23日共1.5天
四、培训地点
待定
五、培训方式
新《食品安全法》的培训由海南省餐饮服务管理协会承担,采用全脱产、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培训。
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新《食品安全法》培训课程设置。

时间

课程名称

科目备注

8月22日

8:00—8:30

报到

局领导

8:30—9:00

开班仪式

9:00-12:00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14:30-17:30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8月22日

8:30-12:00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班课程表
七、考核。
(一)考核时间:培训结束后由当地食药局和海南省餐饮服务管理协会培训中心进行考核。
(二)考核科目:
新《食品安全法》
七、收费标准及交费方式
(一)收费标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   元/人
以上收费包括课时、教材、考核等培训费用,不包括食宿、交通等其他费用。
(二)交费方式
    由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支付
八、培训须知
(一)请参加培训学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做好签到。
(二)培训现场发放培训教材和资料。
(三)上课时按时到位,严禁迟到、早退、喧哗等现象,听从授课老师的安排,不得中途换人。
(四)不允许缺席。
 
 
 

海南省餐饮服务管理协会培训中心
                           二0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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