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投诉曝光 > 案例 >

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7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时间:2016-12-18 15:59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发布时间:2016-08-09   

 

序号 案件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药品 (海口)食药监药罚〔2016〕17号 销售劣药维生素c片案 海南华健药业有限公司 62031813-2 吕良丰 销售劣药维生素c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收到决定书15日内 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7月9日
2 药品 (海口)食药监药罚〔2016〕18号 配制祛斑胶囊劣药案 海南省皮肤病医院 42820065-2 黎青山 配制祛斑胶囊劣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收到决定书15日内 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7月10日
3 食品 (海口)食药监食罚[2016]S16号 生产苯甲酸超限量的佳味酱菜案 海口秀英佳味蔬菜加工厂 460105600135832 潘安 生产苯甲酸超范围、超限量的佳味酱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收到决定书15日内 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4月29日
4 食品 (海口)食药监食罚[2016]S8号 生产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矿泉水案 海口金鹿矿泉饮料有限公司 74259110-2 李同德 生产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矿泉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收到决定书15日内 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5月23日
5 食品 (海口)食药监食罚[2015]S76号 生产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矿泉水案 海口以利亚饮料有限公司 06968009-1 丁六妹 生产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矿泉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收到决定书15日内 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5月23日
6 食品 (海口)食药监食罚[2016]S24号 生产金属污染物铅超标的大米案 海南国威隆实业有限公司 91460000780708391G 庄振威 生产金属污染物铅超标的大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版)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收到决定书15日内 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5月30日
7 食品 (海口)食药监食罚[2016]S31号 生产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矿泉水案 海口百乐饮料有限公司 72122513-8 李西良 生产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矿泉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收到决定书15日内 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7月4日

 


课程推荐更多
官方微信
微信公众号:国际美食联盟
快来关注我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