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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活禽市场准入,监督规范活禽市场秩序,逐步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琼海市食药监管局扎实做好活禽及禽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活禽及禽类食品经营者的管理,经营者不得购入无合法来源、不符合动物检疫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活禽及禽类食品;要求市场开办者如发现无合法来源、不符合动物检疫规定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活禽和禽类食品,严禁入市销售,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及畜牧部门报告。
二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规范活禽上市及禽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格遵守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购入或销售的活禽及禽类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动物检疫有关规定。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严禁生产经营者采购、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动物检疫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活禽及禽类食品。
四是加大打击力度,严惩重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对无采购凭证,来历不明的畜禽肉,依法从严查处,并依法约谈;对采购病死畜禽肉加工制作食品的,依法从重处罚,并将有关线索通报相关部门;对加工经营病死畜禽肉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五是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加强与畜牧兽医局的沟通协调,
建立相关信息通报机制,共同做好活禽及禽类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针对目前市场上活禽来源渠道的不同,琼海市局要求嘉积城区内各农贸市场的活禽经营户在采购时要向采购单位索要活禽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资料,切勿采购未经检疫的活禽,对自行下乡收购的经营户,要求其走正规渠道采购活禽,并向其分析使用未经过检验检疫的活禽存在的风险隐患,提高经营户风险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对有活禽出售的农贸市场,针对性的要求建立活禽经营市场定期休市制度,在保证市场供应的同时,妥善安排活禽经营市场轮流休市或在市场内实行区域轮休。休市期间,要求市场开办单位组织对市场进行全面彻底地清洗、消毒,确保上市禽类产品安全新鲜。
下一步,琼海市食药监局将与畜牧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对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禽肉,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家禽制品;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肉及其制品;进货时未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